香港立法会通过预设医疗指示法案:市民生命末期自主权的新里程碑

【轮椅王】 一份题为「预立指示」的文件,上面放着一支笔,旁边还有一个剪贴簿和螺旋笔记本,强调了医疗自主和减轻家庭负担的重要性。预设医疗指示、生命末期、香港立法会、医疗自主权、生死教育、医护人员、家属负担、法律框架。

2024年11月20日,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《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》,为「预设医疗指示」及「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」订立法律框架。


此举标志着香港在尊重市民生命末期自主权方面迈出重要一步。


什么是预设医疗指示?

预设医疗指示是指市民在有精神能力时,预先决定在生命末期或无自决能力时,是否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。这包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的决定:

  1. 罹患末期疾病。
  2. 持续植物人状态或不可逆转的昏迷。
  3. 其他晚期不可逆转的寿命受限疾病。

签署预设医疗指示时,需有两名见证人在场,其中一人必须为注册医生。订立者可随时以口头、书面或销毁方式撤销指示。


新法案的意义

  1. 尊重个人意愿:法律保障市民在生命末期的选择权,确保其意愿在无法表达时仍被尊重。

  2. 减轻家属负担:预设医疗指示减少家属在紧急情况下的决策压力,避免因意见分歧而产生的纠纷。

  3. 明确医护人员责任:法律框架为医护人员提供清晰指引,确保他们在遵从病人意愿时受到法律保护。

  4. 推动生死教育:政府计划在18个月的过渡期内,加强生死教育,提升公众对预设医疗指示的认识。


如何订立预设医疗指示?

市民可与医生讨论,并在两名见证人(其中一名为注册医生)的见证下签署预设医疗指示。订立者可随时以口头、书面或销毁方式撤销指示。


结语

预设医疗指示法案的通过,标志着香港在尊重市民生命末期自主权方面迈出重要一步。市民应积极了解相关资讯,与家人和医护人员讨论,确保自己的意愿在需要时得到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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